《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簡稱憲法增修條文)是中華民國政府在退守台澎金馬的情況下,為回應台灣民主化的呼聲與本土化等政治情勢而新增的《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增修條文與憲法本文分開,本意為在不變更原有憲法架構的原則下,修改並凍結部分憲法條文。自民國80年(1991年)首次修訂以來,目前為第七次增修版本(2005年修訂)。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的制定,在中華民國歷史上有著重大意義。
其序言載明增修憲法之目的,係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條文中也未對省制、領土變更等涉及法統的內容予以大幅度的修改或凍結;但其中將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領土稱為「自由地區」、省虛級化、正副總統直選、中央公職人員僅由自由地區之國民選出等條文,使中華民國憲法定義僅在臺灣地區運行,中華民國的法律在大陸地區不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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