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105.08.28日)早上孫女自客廳書櫃隨手拿了一本相簿在客廳翻閱並問道:「爺爺,你旁邊站的人是誰啊?」
我將擦地的抹布放下看看後告訴她:「這就是老祖奶奶,我的媽媽呀!」
隨後她又問到:「為什麼我沒有看過她呀?」
我告訴她:「因為老祖奶奶在你未出生前就車禍去世了,現在和老祖爺爺住在天上!」
這張相片開啟了我不願面對的往事!
就在13年前,熬過南北讀書一年的此時(91.08.30),自「國防管理學院」戰略班結業並分派至空軍位於花蓮新城鄉的「佳山基地」;另好不容易在義守大學一年(上下學期)修了五個學分,原以為戰略班結業後可分派在住家附近的單位,並順利地修完研究所的課程,無奈事與願違!
因民國89 年任職「空軍官校第十一修護補給大隊」大隊長期間,為響應「國防部的終身學習教育」,所以報名參加了「義守大學進修推廣部」在「空軍航空技術學校(當時還未升格成技術學院)」開班的PMBA(Professional Master’s Program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的先修班課程。該課程係以「結合理論與實務應用」為導向,提升學生職場競爭力與實務應用,協助企業培養具備經營管理之全方位人才,由義守大學管理學院派專業師資授課,並於翌年參加PMBA班的碩士筆試和口試考試。
90年參加先修班有四十多位在職進修同學,但只錄取了一位學長和我。
但同時報名參加了「國防管理學戰略班」的軍事教育進修考試亦獲錄取,為順利完成民間的碩士進修教育,因此每星期五就是我最忙碌的時刻。
記得戰略班下午最後一節課後,即和同學合包計程車自中和的「國防管理學院」舊址趕赴「空軍松山基地」搭乘飛往屏東基地的C-130H型交通班機,因該架班機會沿途降落位於岡山的空軍官校,故再趕緊回到離官校不遠的住家---康樂新村開車趕赴義守大學上1900時的課。
如此一年的空中趕場上課,讓我的人生增添了不少的回憶。因PMBA課程規定要利用寒、暑假和國外的大學做學術的互訪和交流並列為一個學分。因此戰略班結業後適逢暑假即將結束,同學們選在此時到德國法蘭克福的「司徒加特管理學院」作學術交流。因機會難得,正好運用結業假帶著辛苦持家的母親同行。
但事隔多年僅記得自高雄小港機場搭乘港龍航空至香港啟德機場轉機,再搭乘德航班機至法蘭克福機場,坐了十三小時的飛機,十三天的旅程都是由任職各行各業、學有專精的同學規劃。記得參訪過的地方有法蘭克福、司徒加特管理學院、賓士汽車廠、德國一所著名化工廠、慕尼黑、天鵝湖城堡、賣咕咕鐘的產地、萊茵河、德法邊界的葡萄園酒莊和瑞士邊界等。
雖然母親已往生近十三年,但為她打三年的車禍官司,最後法院判定肇事者下大夜班精神不濟打瞌睡,行經市區未減速,將清晨至住家附近學校運動後要返家,離家僅100公尺且推著單車在慢車道行走的母親自身後擦撞身亡,肇事者在警方勘驗現場作偽證,經勘驗的女性檢查官告知:「由你母親左半邊的撞擊傷勢和單車完好情況來看,與肇事者的說詞有異。」!
經個人多方的蒐整證據並自行撰擬「車禍調查報告」,為母親打了三年的車禍官司,最讓我不滿的是「車禍死亡事件」需經由社會人士組成的「車輛肇事鑑定委員會」的成員鑑定,但因每日車禍鑑定案件太多,故委員會開會時,只准許雙方當事人各有五分鐘的陳述時間,然後由其成員按負責的比例判定雙方的肇事責任。但由該委員會在執行過程、態度及個人的專業、行政歷練來看,「對該委員會的肇事鑑定是非常的不認同與不滿」,「完全是草菅人命」,就因「死者已死」的胡亂瞎判(反正死者不會說話),且可依案件領取自納稅人繳稅的酬勞。
所以媒體批露:「法院判定的車禍致死案件,有90%可翻案成功」!
最後因個人所附的調查報告,經法院綜合研判:「肇事者需負完全的責任」。
也許女兒的考上「台大法律系」有著奶奶在天之靈的庇佑,相信日後在她的專業領域,我可將這人生難得的經歷及對社會、國家不公、不義與貪贓枉法、違法亂紀的案例提供她日後參考運用。
如今和母親同遊的景象卻又如影歷歷的一幕幕的浮現,也許經歷過軍旅生涯歷練養成的我,心頭的痛已隨時間淡然,但驟然而逝的母親,卻讓我的人生留下了無可彌補的缺口!
父母親還健在的朋友,好好地把握每天與親人相處的天倫之樂。因為過一天,就少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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